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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14 17:12:23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2、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指定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3、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按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

4、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刑事、行政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5、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其他法院移送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和法律规定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它法律文书。

6.其他应由官渡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官渡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757件,审结30675件,同比分别上升10.84%1.06%。法官人均结案579件,高出全市平均水平217

一、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官渡建设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为抗击疫情、稳定经济、保障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20年审结刑事案件2337件,判处罪犯3118人。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故意伤害等案件163件,审结两抢一盗案件430。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案件11

铁腕扫黑利剑除恶。聚焦案件清结”等“六清”行动目标,审结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10件共132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00人。顺利审结昆明法院系统受理的涉案被告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10.9”专案,依法对53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坚持“打财断血”,有力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土壤,累计判处罚金及没收财产3841.5万元;“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执结财产刑案件54件,到位金额1118.7万元。

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1054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切实推进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为1100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088名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家事审判民刑融合新模式,立足全国知名家事审判品牌,引入心理咨询、家事调查等辅助机制。

二、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动法治官渡建设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178件,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7人(次)。

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六稳” “六保”工作,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8470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引导规范金融行为,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案件3710件。

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新目标。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办结执行案件9690件,执结到位标的额9.32亿元,在全市主城区法院持续保持“3+1”核心指标高位运行,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三、坚持司法为民初心,科技助力满意官渡建设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审结涉教育、医疗、养老、消费、人身财产损害等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762件。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深化裁审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16件。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1036件。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108617元,向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51035元,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

促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立足疫情防控形势,在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六大区域、八项职能基础上,大力推广无接触式指尖上的诉讼服务。畅通云解纷”“诉讼无忧网”“云南微法院等电子诉讼平台,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全程参与立案、缴费、送达、调解、执行等诉讼活动。

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持续创新。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思路为指引,以法院“+”理念建立公证、商会、劳动争议、保险、医疗、证券期货、行政十二位联动解纷衔接机制。强化无讼社区建设,在金马街道东华社区设立全省首个社区微法庭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网线一块屏,普及线上智能解纷模式,弥补群众电子诉讼能力的不足,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需求的最前端。

推进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推广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法信智能推送等应用,新建两间远程数字法庭,协调官渡区看守所设立视频提讯室,实现远程视频连线,保障1340次刑事案件庭审。应用四大公开平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法律文书20763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5389件,观看量1672069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121人。

四、坚持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促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建设

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落地见效完善类案检索、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法律适用。落实四类案件监管,推动有序放权与依法监督有机统一。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审结案件1330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43.37%

诉讼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坚持民事诉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原则,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出台《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程序,推行电子诉讼和在线审理机制,完善分段集约执行制度,创造性地实现繁简分流理念在民事审执工作中的全程融合。

审判监督管理多管齐下。严把案件质量关,对审执质效进行日常动态监测、通报、督促,对重点案件进行三评查”“两评选,定期整理发回、改判案件的总结分析报告,把程序性监督制度转化为司法监督效能。紧盯司法改革重点、难点,高效完成虚假诉讼防范与规制、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特邀调解制度优化、民族法庭打造、自贸区法院建设等多个专项调研。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着力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

深学笃行抓党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统一开展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活动。围

持之以恒肃风纪。坚持动真碰硬、刀刃向内,全院深入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算好人生七笔帐等多项主题教育活动,筑牢廉政防火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4人。其中:行政编制15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5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6819.86我元,其中:财政拨款6512020万元,占比95.60%,其他收入299.66万元,占比4.4%。总收入比2019年减少1454.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款中无大型修缮项目,导致财政拨款减少;官渡区财政局拨款2020年仅支持基本保障,各项目拨款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6913.83元,基本支出40,775,633.00元(人员经费35,340,494.91元、公用经费5,435,138.09元);项目支出28,362,618.91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8.98%,项目支出为41.02%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2019年减少16,550,998.64元,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拨款中无大型修缮项目,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官渡区财政局拨款2020年仅支持基本保障,各项目拨款减少,导致非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77.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各类办公经费开支。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92.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为完成法律文书印刷费、案件执行费、办案差旅费、陪审员费用、法律文书邮寄费、劳务费、信息化设备购买等和审判执行业务相关的的经费支出283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55.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财政拨款中无大型修缮项目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7.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1%。与上年对比减少648.86万元,减少9.04%,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款中无大型修缮项目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590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法院开支离退休经费与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支出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19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208.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46万元,支出决算为19.27万元,完成预算的3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82万元,完成预算的36.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9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我院大幅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减少38.72万元,下降66.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64万元,下降6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8万元,下降62.0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院大幅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占93.41%;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占6.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审判执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工作过程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院压缩办公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咨询费、物管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3789.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629.59万元,固定资产7046.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202.84万元,无形资产72.4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11.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1.17万元。无固定资产处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3789.21

25629.59 

7046.37 

4695.36 

70.72 

 

2280.29 

5202.84 

72.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2.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部门整体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按要求开展了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并将省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实施情况以及绩效完成情况上报到中院进行汇总,嘴周由中院汇总形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我院绩效自评情况由中院统一进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将以前年度分账套核算的行政经费和案款诉讼费合并为一个账套核算,故资产总额等数字变化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附:官渡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