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工作介绍
2017-12-28 15:59:23
一、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面积1100平方米,于2017年8月28日投入使用。该诉讼服务中心集成了导诉咨询、立案登记、诉调对接、繁简分流、诉讼保全、法律援助等诉讼服务。新的诉讼服务中心,体现为七大升级:一是区域布局升级。新的诉讼服务中心科学划分为一站式窗口区、自助立案区、综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信访接待区、法律援助中心六大功能区域,为当事人提供导诉、咨询、立案、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让群众感受到法院的改变与温暖。二是“一站式”服务升级。一站式窗口区共设有十四个窗口,承载了诉前释明、案件查询、立案登记、案件繁简分流、诉调对接、诉前保全、执行立案、民事立案、行政、刑事立案、执行事务查询、档案查询、联系法官、开票审单、缴费退费等十五项职能。大厅开放配置了饮水机、手机充电器、医用急救箱,一站式窗口区凸显了“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三大特色,让群众感受到法院人性化关怀。三是案件繁简分流功能升级。我院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新的诉讼服务中心开设了两个窗口进行案件繁简分流,由专职程序分流员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案件应当适用的程序,确保复杂案件进入精审团队进行精细审理,简易案件由速裁团队快速审理,为实现繁出精品、简出效率、分出节奏,从案件源头做好案件分流工作。四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诉调对接机制升级。新的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整合了包含人民调解的特邀调解、公证及律师等行业调解、有关行政机关参与的行政调解等第三方调解力量,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公证调解、商会调解、保险诉调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功能互补、良性互动、诉调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机制。做好立案与诉前调解的衔接,在立案时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工作,鼓励、劝导当事人选择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最大限度将纠纷分流到人民调解等非诉解决渠道。五是智能化诉讼服务升级。在立案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中,引入智能化系统。自助立案区配置了智能导诉机、智能叫号机,同时开通了自助诉讼服务平台以及智能风险评估平台。引入智能机器人“优友”,实现人机语音互动,提供智能化诉讼服务;推出智能自助服务系统,包括自助立案信息填报系统、自助诉讼服务终端机器、自助服务设备、电子地图导航和自助电子导诉屏等,提升诉讼服务体验。六是信访服务升级。信访接待区集信访接待、信访咨询、信访指导、信访答疑、信访释明和信访化解为一体,设有信访接待室,承载了判后答疑、来信办理、来访接待、院领导接访4项职能。七是社会第三方服务升级。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律师值班制度,由法律援助机构定期按时指派律师为到访的当事人开展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向困难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及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初审等。
二、诉讼服务中心重点工作概况及开展情况汇报
1、案件繁简分流
(1)民事案件繁简分流
立案庭在诉讼服务中心二号、三号窗口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二号、三号窗口工作人员作为专职程序分流员,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确定案件应当使用的程序,对关联性、群体性案件交由同一审判团队审理(例如:民生银行金融借款系列案件在今年在我院共计349件诉讼案件通过程序分流员统一分流到同一审判团队进行审理)。我院民商事案件程序分流员做好不同案件程序之间的转换工作,从2017年7月1日至今,程序分流员对简单的案件通过繁简分流至速裁庭民商事案件1477件。
(2)刑事案件繁简分流
作为全省刑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基层法院,我院打造“量刑规范化、认罪认罚、刑事速裁”三合一模式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我院作为省高院确定的首批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在盗窃、运输毒品等15种常见类型犯罪的基础上,我院又增加危险驾驶、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八种常见犯罪进行试点,我院草拟针对危险驾驶罪、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规范化意见,提供上级法院制定《云南省扩大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从2017年5月24日开始试点以来,我院共审结刑事速裁程序案件39件,该批刑事速裁案件均实现每件案件用时五分钟,当庭宣判,无一上诉。
(3)执行案件繁简分流
执行案件立案后立即进入指挥中心进行查控,发现有财产或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划为简单执行案件,交由执行实施组快速执行,其余案件在查控组穷尽查控措施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终本,不再分流,但仍采取定期查控措施。从2017年9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后,共分流了400余件符合简单执行案件。在执行阶段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及快捷执行。
2、诉调对接
自2008年以来,我院先后与区司法局成立了全市法院首家“人民调解室”,与云南保监局联合设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与区工商联共同设立全省法院系统首家“商会调解室”。2015年,我院联合明信公证处首创以公证员中立性调处的形式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服务基地”及调解服务中心,完善了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通过以上诉调对接平台搭建,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分流、妥善化解,共成功调解案件5710件,涉案金额2.9亿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为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减少诉讼成本,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破解“执行难”的有益尝试。由于成效突出,我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网等中央媒体报道,并得到省、市、区级各部门的肯定和认可。
提前向各位领导汇报:我院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打造特邀调解组织进驻法院参与调解工作,在原有调解组织基础上又增加引进云南省证券行业协会调委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使我院的多元化调解组织达到7个,并将在2017年11月16日将在原有调解员的基础上再次引入120名特邀调解员加入上述调解组织,参与我院的诉调对接工作。
3、我院与明信公证处开展的司法辅助事务工作
探索阶段:2015年12月7日我院与明信公证处共同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服务基地”,这是落实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益尝试,在全国属于首家。
实施阶段:2016年12月11日,“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公证调解服务中心官渡分中心”揭牌仪式在官渡法院举行,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在该中心共派驻12名工作人员,至此,更加成熟的公证调解机制和服务平台正式落地。
升级完善阶段:随着2017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我院和昆明市明信公证处积极探讨并针对该《通知》升级双方的合作工作。随后在2017年9月1日,明信公证处将“调解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司法辅助中心”,我院同时把与明信公证处合作开展的司法辅助事务从原来的两块服务项目,扩展到了六大业务板块,拓展后的业务为分别为法律文书送达、公证调解、财产保全、调查取证、执行辅助和诉讼相关公证。现在的司法辅助事务已经全面覆盖诉前、诉中和执行阶段,更加深入的把已有领域的工作做专业,更加广泛的参与到法院的诉讼事务当中。
(1)司法辅助事务的概况和工作成果
司法辅助中心司法辅助事务的业务种类
明信公证处在我院实施的司法辅助事务有六个合作业务,包括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调解、财产保全、调查取证、执行辅助和与诉讼相关的公证事项。
(2)三个“全国性的第一”创新案例
1、全国首例人民法院委托公证机构送达诉讼文书: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委托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对110件传票实施送达,均成功,送达率为100%,自此开启这一领域的协作。
2、全国首例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公证调解协议。2016年11月18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对一件《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在调解成功后明信公证处出具《调解协议》,由我院按司法确认程序对该《调解协议》出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该案为后来公证特邀调解机制在《通知》中落地提供实践范本,将法院审判业务与公证业务高度进行创新性融合。
3、全国首例人民法院委托公证机构调查取证。2017年6月12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委托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被告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房产进行调查,调查人员亲临核实后为人民法院提供了准确的房产线索和档案材料并附详细分析结论,助力人民法院顺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效保障当事人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我院委托的该项业务为最高人民法院提供了司法实践,该工作的结果及效力事后在2017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内容中得到确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的认可。
(3)工作数据
2017年,截止至10月我院委托司法辅助中心送达5224件,成功送达4576件,送达成功率为87.6%,
2017年,截止至10月我院委托明信公证处调解成功案件共计118件,其中我院司法确认司法辅助中心出具的调解协议25件。
对当事人无法取得的证据,经当事人向审判人员提出申请,由我院审判人员审查后,认为确属案件必要的证据,且当事人无法调取的,我院启动依职权调查证据的程序,委托明信公证处调查取证。因明信公证处为专业的司法辅助机构,经该公证处调取的证据,为我院提供了真实、可信的证据。从2017年6月12日起,我院共委托明信公证处调查取证涉及的案件为21件。
2017年10月我院与明信公证处开展财产保全和执行辅助事务,共办理财产保全107件,执行辅助66件。
(4)我院与明信公证处自合作以来合计统计数据
送达业务共计7694件,明信公证处均能在一个月内完成送达,对不能送达的,提交我院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进入公告阶段,有效地缓解了困扰我院长期存在的送达难问题;调解业务共计756件,因明信公证处对涉及金融借款和房屋买卖具有专业知识及经验,针对金融借款,因明信公证处熟悉金融机构运作流程及金融产品的运作模式,对房屋买卖可以在房产转移登记时代办服务、资金流转中的资金监管服务,体现了公证机构在调解工作中的独特优势。故该类案件调解书生效后向我院申请执行的案件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执行案件的产生;委托调查取证共计21件,涉及证明31份,该取证业务涉及的证据均为我院审判活动认定事实所需要的核心证据,解决了我院对特定证据的调取需求;委托财产保全业务107件,因明信公证处在不动产抵押登记、转移登记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对涉及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保全案件经我院委托后能快速办理;委托执行辅助业务66件,为执行局加快执行速度提供了巨大的动力。综上所述,我院委托明信公证处开展上述司法辅助工作后,为我院审判员及书记员减轻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我院的简易程序审理周期同比缩短20%,当庭宣判率提升12%,服判息诉率提升了六个百分点,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增加1441件,为我院结案数为全省基层法院第一的成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极大的提高了审判效率和有效节约了审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