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0111民初2020号
2024-11-20 11:21:05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公告
胡斌:
原告昆明市官渡区全博建筑材料经营部诉被告胡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举证、答辩期满(30日)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法庭公开进行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官渡区人民法院
部门:速裁审判庭 承办人:杜安旻 0871-67274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