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0111民初25722号
2024-09-06 14:43:30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云0111民初25722号
昆明全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云南金鑫发黎氏木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昆明全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25年4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官渡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